航鹏环保公司船舶污染物接收操作规程
- 分类: 公司新闻
- 作者:惠州大亚湾航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2023-05-26
- 访问量: 0
航鹏环保公司船舶污染物接收操作规程
- 作者:惠州大亚湾航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2023-05-26
- 访问量: 0
一、残油、污油水回收操作规程
1、领班人员接到任务后,明确船舶靠港时间和是否自带泵。带领作业人员并检查所有登轮人员的证件、工具物料及穿戴,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同时通知接收污油水的接收船在什么时间到达指定位置。
2、作业人员登轮后,应服从领班的工作分配,不得违规操作。作业人员未征得船方同意不得进入客户船舶生活区。
3、领班负责与船方联系,取得船方的配合,做到安全施工。
4、接收污油水工作船在搭靠客户船舶时,登轮人员应与工作船船长保持联络,配合搭靠,不得损坏客户船体。
5、进入操作区域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若自带泵的,领班必须指派专人巡视管路,发现异常现象,巡视人员通过无线对讲机直接通知负责看管油泵的人员立即关闭油泵并汇报领班,排除异常现象。
6、开泵前,领班全面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检查工作船的各个阀门,确认管路畅通,方可开泵。
7、作业完之后,作业人员应清洁现场,恢复客户船舶原先状况。
8、领班负责与船方负责人签署《完工量报告单》,并到海事部门开具《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在客户船舶离港前送达。
二、船舶垃圾接收操作规程
1、我司作业人员根据船东(或船舶代理)通知的船舶垃圾情况,并向船方详细了解船舶垃圾的种类、数量,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和相关处理注意事项,然后向海事部门及检验检疫部门(外轮)申报垃圾接收作业。
2、垃圾接收作业申报后,检验检疫部门会开据卫生处理通知单并对外轮垃圾进行卫生处理,待外轮垃圾经过卫生处理后,方可进行清运作业。
3、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派遣垃圾回收船到达船舶停靠码头,做好安全检查,并派作业人员上船确认垃圾情况,查看是否有有害垃圾。
4、作业人员卸垃圾时应身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戴手套,必要时须佩戴口罩或其它的防护用品。
5、船舶生活垃圾应装在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袋内,作业人员从船上将垃圾卸下,把垃圾存放在有盖密闭的容器中。
6、船舶垃圾接收作业后,填写完工报告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并及时协助船舶到海事部门开具《垃圾接收处理证明》。
7、作业人员将垃圾运回岸上,并装上垃圾运输车的密闭车厢或有盖密闭容器中,垃圾运输车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不得随意开启车厢门,直至到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8、垃圾运输车到达处理单位后,经处理单位工作人员允许方可卸下车内垃圾,由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9、公司建立健全船舶垃圾接收处理档案,保存相关完工单及相关记录,存档两年以上备查。
10、根据海事部门要求于每季度初报送《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季度报表》。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推荐新闻